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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浙江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着力构建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完善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法制建设

(一)出台专利保护规范性文件。2014年11月7日,印发了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首个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规范性文件《浙江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规定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中浙江省各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职责,同时明确了交易平台提供者、商品经营者的权利义务。

(二)推动《浙江省专利条例》的修订,把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内容纳入地方性法规。2015年9月25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专利条例》。其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了网络、电视等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权利义务以及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在网络、电视等交易平台的投诉程序。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网络、电视等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浙江省也是全国第一个将电商领域专利保护纳入地方性法规的省份。

二、注重联合保护,加强与电商龙头企业的交流合作

2010年以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就与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平台商建立了良好的沟通交流和合作机制,积极探索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2011年和2014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阿里巴巴集团签订了两轮《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备忘录》,共同开展并推进加强电商环境下的专利保护立法研究和实践;探索建立电商环境下的专利侵权纠纷投诉处理新机制;开展专利保护专项行动;建立日常联系及重大案件通报机制;定期举行情况通报高层联席会议等工作。

三、整合执法资源,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专项行动

2014年开始,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连续3年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开创性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2016年4月底,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共组织省、市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以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人员1300余人次现场办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纠纷案件,累计调处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投诉案件起,关闭或断开侵权网店或商品链接个,其中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案件起。2015年国务院“双打办考核中对浙江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加分。

四、加强跨省合作,设立电商专利执法维权全国协作调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