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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城市增至6个

封面新闻记者 易弋力

近日,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相关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四川省德阳、绵阳、南充、宜宾具备开展1210业务条件。加上之前的成都、泸州,四川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城市增至6个。

记者在四川省“十四五”规划中注意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一项重点工作。四川省商务厅数据显示,今年1—2月,成都1210网购保税备货进口货值1.72亿元,泸州1210网购保税备货进口货值11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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