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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营养师骗消费者 合肥一电子商务公司被罚款

《安徽商报》报道,营业员冒充运动营养师,夸大宣传,利用网络引诱不明真相的女性消费者以“祛湿解毒”为名,以异常高价购买食品。 8月26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获悉,合肥蚂蚁银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0万元。

今年2月24日,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了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提案要求该局对合肥蚂蚁银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查处。此前,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发现该公司员工通过微信与客户聊天,冒充体育营养师向顾客推荐普通食品,欺骗消费者,以为他们宣传的食品可以祛湿解毒。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从该公司开始营业到事发时,营业额为人民币元。经询问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询问笔录及相关证据的内容予以承认,承认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事实。

据调查,合肥安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12日,自案发之日起,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和体育用品的销售。设备。事件发生前,其员工均未获得运动营养师证书。公司培训后,员工在产品推广过程中冒充专业运动营养师。获得顾客信任后,让顾客购买左旋肉碱、益生菌、酵素等常见的上市前产品,包装食品并向顾客宣传食用上述产品可达到祛湿、解毒、解毒的效果。减少脂肪。本公司销售的产品均为普通预包装食品,不具有祛湿、解毒、减脂作用。该公司成立至案发时,以上述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该公司于今年3月9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此前未取得食品经营活动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合肥安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培训员工冒充运动营养师,宣传其销售的普通预包装食品祛湿解毒行为,并减少脂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构成以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产品进行虚假、误导性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误导性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为制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处罚。

此外,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7月12日至2021年3月8日期间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违反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对当事人有利的指引,2021年3月9日前,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不予追溯处罚。

记者注意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包河区市场监管局现已责令当事人纠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结合本案侦查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处以罚款50万元。裁量权的规定。 .

安徽商报财经传媒记者陶伟、实习生张乾隆、王五阳